通知:注册会员发布文稿不带锚文本-免费发!。若带锚文本则收费是:20元/月/ID。
通告:会员发布文稿内容都还在-没丢失。发布之前,请提前创建好自己的flag标签,标签是必选项。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创建标签即可。
从今天9月1日起,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将正式生效,《暂行办法》对付费搜索、弹窗广告等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,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微博、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商业广告,将显著标明“广告”,个人在朋友圈、微博等转发广告也要担责。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
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
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本网站名:小程序开发公司 网址:www.tianjibk.com
当前页面标题:【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自媒体商业广告必须标明】